250億整治石門水庫 治水功效多大? 官員不敢保證

作者(職稱): 周肇萱
新聞來源: 環境資訊協會
發布日期: 星期三, 2008, 八月 6

林務局第四林班地工程 經濟部水利署日前於北區水資源局召開第三次「石門水庫集水區整治評鑑」,政府官員輪番針對各區域整治情形簡報說明,但面對專家學者、地方民眾與環保 團體的質詢,顯得無力招架。會勘至大溪地區第4林班地崩塌段時,有專家質疑造價高達800萬擋土牆的功能性,顧問公司康技董事長陳本康意外坦言:「有多少 錢做多少事。」令在場人士十分詫異,質疑根本是拿人民的錢開玩笑。

7月31日,由經濟部水利署副署長楊偉甫領隊,會同營建署、林務局、桃園縣政府、新竹縣政府、原民會、專家學者、水患治理監督聯盟及當地民眾等多方 召開第三次石門水庫整治評鑑會議。名為評鑑,實際上卻像成果展示;對於評鑑報告中特別提到的生態保育部分細節,空有方法不見執行。例如會中提到施工階段為 考量生態影響所擬定的「生態檢核表」,洋洋灑灑一大篇,但當民間團體問到:「目前進度為何?又有哪些單位可以引用?」在場官員全都啞口無言。

會中代表尖石鄉泰雅族鄉民的官大偉也指出,簡報中「民間參與」部分,提到有1萬3000多人次參加,換算石門水庫集水區居民數量,理應每人至少參加 過一次,但實際上情況卻不是如此。他也質疑,多次會議下來,石門水庫集水區整治真正最受影響的是當地居民,而當地居民參與決策的機制在哪裡?對此擔任領隊 的楊偉甫強調,希望民間團體扮演「協助」政府的角色,而非「監督」。

工程決策過程 民眾只能隔岸觀火?

評鑑首站前往大溪區第4林班地崩塌地工程,由地圖上看不出任何該地與石門水庫集水區相關之處,甚至地點標明在地圖之外。官員則回應,崩塌地距離板新 淨水廠不遠,屬於合理工程範圍。但距離1月份第二次評鑑才剛說要興建,當時環保團體與政府單位尚未達到共識,7月份第三次評鑑卻已經開始興建,預定10月 30日竣工,目前進度超前14%,依照如此作業方式,評鑑對於民眾主要作用顯然不過是「告知」功能。甚至有專家私下表示,根本就是亂花預算。

水患治理監督聯盟黃修文質疑,國有林班地上的復育為何不能以較自然的方式進行,反而和一般公私有地的治理一樣充滿水泥工程?這種做法是否和林班地的 特性完全矛盾,且居住在易坍塌地段的居民是否有遷離的必要?利用八百餘萬的浩大公帑搭建擋土牆,影響生態之外,官員對於擋土牆防止土石流的成效也只以一句 「多少錢做多少事」回嘴,不堪用的工程難道要由全民買單?

因地制宜 用對的方法

肩負工程經費預算上限高達250億的石門水庫整治案,援引2004年立法院三讀通過「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特別條例」,工程之浩大難以想像。本工 程最初係為解決颱風來襲時,崩落的土石影響水庫水質,造成用水居民無水可用的窘境。但一味地用天價水泥牆擋住土石,在地勢陡峭、雨量集中的台灣,功效又有 多大?令人相當懷疑。

黃修文表示,分層取水仍是目前解決水庫濁度上升問題最好的方式,配合下游清淤和水力排砂,依照自然法則,將原本該流入海洋的土石回歸自然,效果可能 比在陡峭的河川上游擋住崩落大石更有效率。水患治理監督聯盟林長茂也建議,目前石門水庫集水區一帶山地多以淺根桂竹為主,山坡地上分層更換台灣本土的深根 植被,也能達到自然的水土保持效果。

氣候變遷劇烈的今日,若政府不再正視問題,捨本逐末地投注大筆資金攔沙擋土,未來可能不只人民受不了,等到大自然也受不了的時候,恐怕再多金錢也挽回不了無盡的遺憾。

原文:水患治理監督

原文:水患治理監督聯盟黃修文質疑,國有林班地上的復育為何不能以較自然的方式進行,反而和一般公私有地的治理一樣充滿水泥工程?這種做法是否和林班地的特性完全矛盾,且居住在易坍塌地段的居民是否有遷離的必要? 回應:如果當地居民願意遷離,相關單位難道不想要讓他自然復育?所謂的「水患治理監督聯盟」怎不去問問當地居民意見? 原文:利用八百餘萬的浩大公帑搭建擋土牆,影響生態之外,官員對於擋土牆防止土石流的成效也只以一句「多少錢做多少事」回嘴 回應:文中都已經說是顧問公司康技董事長陳本康,還硬要說官員?? 原文:崩落的土石影響水庫水質,造成用水居民無水可用的窘境。但一味地用天價水泥牆擋住土石,在地勢陡峭、雨量集中的台灣,功效又有多大? 回應:道路崩塌之土石不會影響水庫水質,煩請你先多讀點書,影響水庫水質是河岸邊坡崩塌地,集水區上游的邊坡崩塌地也非使用擋土牆一昧地檔,更不是什麼「天價水泥牆」,如果你不懂地勢陡峭跟雨量集中對石門水庫的真正影響,煩請你別井裡觀天,你的整篇文字只讓我認為你跟台灣記者沒太大差別~不夠專業又愛亂用文辭 原文:水患治理監督聯盟林長茂也建議,目前石門水庫集水區一帶山地多以淺根桂竹為主,山坡地上分層更換台灣本土的深根植被,也能達到自然的水土保持效果。 回應:種一顆樹要多久?種一顆深根性植物又要多久?深根性植物豈是種了就馬上對邊坡穩定有作用?如果讓水患治理監督聯盟林長茂來當官員,讓他堅持更替當地原有植生並改種深根性植生,則在植株更替過程中造成之邊坡不穩定及土砂災害,水患治理監督聯盟林長茂能夠扛什麼責任?不讀書就想發言?全世界不會有任何一個國家認為當地植生不夠好所以人為進行演替的行為~ 你們的水準可見一般,請去多讀點書再來做批評 不堪用的工程難道要由全民買單?

土壤流失防治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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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早在十五年前因大雨颱風而造成土壤流失,導致水庫淤積濁度過高及破壞河川、海洋生態,即特頒佈土壤流失防治條例,並研擬各種施工措施,且由政府委辦學術研究,研發土壤團粒工法依生態工程考量,採不破壞環境賀爾蒙之團粒劑成分及再生紙漿。成功抑制土壤流失並公開由各環保團體及專家學者確認,且公開宣導土壤團粒措施,擬定施工規範及檢測機制。台灣於九二一由日本引薦,因不需大量土木工程、施工簡易快速成本低12小時內即達抗大雨沖刷,不需大勢整坡保留原形地貌不造成坡面負荷,加速原生種入侵自然復育輔合生態工程。因新進工法僅由水保局自組施工隊做災後重建不宜擴大執行〈政策說明〉,歷經三、四年成功復育崩塌地一、二百工頃貌已成林,並有國內多方學術論文及官方研究報告,確認表土保護有其必要性。團粒工法為國際公開工法並無專利,大陸四、五年前已開始推動並生產。但在台灣卻無法推動,業主及設計單位百般阻擾,例以石門水庫上游規劃案團粒設計每平方只需二百元卻設計一千五百元自由形框,或設計團粒工法為名卻變更施工要件以致成效減半。原因一切以土木為主經費不足,水庫上游工程大勢整坡裸露坡面、棄土施工中造成大量流失,雖有沉砂池但無一輔合環保署標準,與業主及設計單位建言團粒工法將可達成標準,卻回答那往後豈不是更嚴格反造成麻煩。如此業主、設計單位之心態,政府再多預算也石沉水庫。 以日本崩塌裸露地處理經驗,分為暫定型、永久型 只要崩塌裸露地出現先以暫定型表土保護工法覆蓋植生,防止土壤沖刷及含水率過高形成土石流,而後等穩定再依需求採永久型工法。優點危害降至最低,工程量減少預算降低。而台灣崩塌裸露地出現放任等明後年預算,任由持續沖刷擴大地型,然後再以地形尚未穩定不易施工,持續沖刷累積淤積危害水庫、下游,崩塌裸露地持續擴大復育條件越差,整治經費越高,年復一年經費永遠不足,工程永遠做不完,污染危害永遠沒改善,因為台灣不可能一年沒有颱風地震。台灣人民只有祈求上蒼。

能否提供較為詳細的資料

感謝這位先生的留言, 為我們解答了不少的困惑. 目前石門水庫之中, 其實有相當多的崩塌地沒有處理, 官方的理由往往是地質尚不穩定, 而他們的做法主要都要先在溪床上做防砂壩和固床工以穩定基腳(往往都要上億元, 而且很多防砂壩的上方崩塌地事實上還是持續崩塌.)等到一兩年過去有錢了, 再用昂貴的型框或者是掛網植生去處理坡面.

我們對於水保局如此的執著於防砂壩和固床工相當不以為然, 是否可請這位先生提供更詳細的資料, 我們將來和水保局會勘時可以更有依據.

土壤流失防治對策

溪床上做防砂壩和固床工以穩定基腳,它有一定的必要性,只是在成本及功能效益上非常短暫,一、二次台風即填滿、掏空、沖毀、原因在於原頭上未處理,每年有台風地震;發生原持續在變化增加,往往剛設計完成地形又變化。因等待計畫、預算、設計、發包、施工就必須等上一、二年,坡面持續沖刷土壤復育條件愈來愈差,完工後下游淤積又累積成更大破壞的能量,請問水庫濁度升高是攔砂壩可以攔截嗎?攔砂壩可攔截砂石,但微細粉土不易攔截、也是造成濁度升高主因,更是不易自然沉降。之所以每逢下雨河川黃河滾滾,破壞河川、海岸、水庫生態。這些微小土粒子在水中可凝聚相當大破壞力,甚至可切割, 懸浮空氣中破壞空氣品質。但在土壤結構中確是基本要件,雨水首先增加微小土粒子水的飽和度造成滑動,而使土壤結構破壞形更大土石滑動。國內專家學者也認知土壤團粒結構之表土保護工是有其必要性,為什麼國外裸路崩塌地處理方案,分為暫定型、永久形及緊急防治對策,我們官員是否也可考慮在地質尚不穩定或新增崩塌地,作緊急防治處理表土保護工,使其加速土壤穩定復育,災害、濁水得以控制降低日後工程量。工程會也呼籲小傷口可自然復育,但也可能感染擴大災害。 昂貴的型框或者是掛網植生處理坡面,工程會也宣導該工法將造成大地負荷,該工法也有一定的運用坡度及地質條件,但施工看不到樹以成林,永遠可看出是施工後的崩塌地,設計單位可否增加一些生態慨念。 以上種種政策並非基層官員可以導向,我也了解基層官員壓力,並非所有官員沒有順應民意及自然生態之慨念。監督聯盟應多方收集資料提供官方參考,因官員也有各方壓力,監督聯盟理應成為官員支持後盾,治理成效將可倍增。 因收集相關資料甚多,不便逐一提供,若有需求請留下聯絡方式。

已有正式提出建議

9/18日官方曾辦理石門水庫整治第一階段座談會, 我們曾向官方提出建議, 為了解決濁度問題, 崩塌裸露地是否應先進行暫時性的植生復育, 再視情況看是否需要穩定基腳. 但是當時學者委員游繁結教授的回答是: 裸露地若不是岩盤或者無法生長之地, 自然就會長草, 即使長草, 也不能防止懸浮質旳流失. 所以實際上在石門水庫整治上, 都是要等崩塌地"穩定"後才會處理, 若是不能穩定, 二話不說, 就是興建防砂壩以穩定基腳, 只不過很多崩塌地在興建防砂壩後還是遲遲不能穩定就是了.

因此壟斷水土工程界的那些人的觀念就是如此, 恐怕不只是要有資料, 還要有實證的資料才有可能強迫他們試用(不可能說服他們啦). 

如果您願意提供資料供我們參考, 請用這個 e-mail: swinghw@e-info.org.tw. (這就是網頁最下面那個與我們連絡的 email) 如果我們研讀資料有問題, 可能還是要再和您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