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漢溪花卉專區規劃應慎重

對於花卉專區規劃的一些疑問

作者: 盧敏惠(桃園環保協會)

編按: 本文為作者在花卉專區"委託規劃專業服務與行銷案-第8次督導小組會議"中的發言.

規劃及諮詢程序的問題

一、本案已經是第8次督導小組會議,民間NGO才輾轉獲知消息,可見資訊公開與民眾參與仍有待加強,尤其是地方政府。

二、本案的規劃與研究範圍不明確,只有以下說明是不夠的。

1、本計畫位於大溪鎮與龍潭鄉交界處之大漢溪側

2、規劃範圍為後池堰桃園縣花卉專區開發計畫溪洲橋下游大漢溪至崁津橋間河道區域左右兩側。

3、土地面積:公私有河川區域合計約600公頃。

河川地的開發宜多慎重

三、請詳細指出規劃與研究範圍的確實位置,說明如下

(一)第1期所規劃的左岸觀賞花卉專區

1、面積 ?

2、所規劃位置是從何處算起 ? 是在河川治理線內或是線外 ?

3、公有土地是指河道或是河川地 ?

4、有無私有地 ? 合法 ? 違建 ?

5、目前使用情況 ?

*  對於合法者,將來如何納入專區整體規劃?

*  對於違建戶,政府態度如何 ? 應該有一個合情、合理、合法又明

確的處理方法。

*  對於375減租戶納入或不納入專區整體規劃 ? 納入或不納入做法如何 ? 影響又如何 ?

(二)第2期:右岸內柵段私有土地,規畫花卉世貿中心及第3期:右岸13口沉澱池及私有土地,規劃花卉展場 看法同上。其它疑慮如下 :

1、13口沉澱池主管單位是誰 ? 有否是前請問可以規劃做其他用途嗎 ?

四、本案的規劃與研究範圍的土地使用規範有很多問題,縣府應先評估可行後,再委託規劃、依法發包完成委託,否則毀浪費公帑 :

1、大部分所要使用的土地不論是公有地或是私有地都是一般農牧區、農牧用地,丙種、丁種建築用地,風景區等,這些都有相關的法律條文,請問在本區做這些規劃與使用是否有先了解其合法性,還是先規劃再說,以後再修法 ?

2、本案的規劃與研究範圍中用了很多的河川地、河道、水利地、交通用地,請問是否有先請教水利署北水局了解其合法性、可行性,還是先規劃以後再問水利署,如果可以做才會去作,萬一不能做就不會去做 ?

五、 本案有與水爭地之嫌,恐有金帥飯店第二 之疑慮 :

根據縣政府說法,本案計畫目標之ㄧ : 改變大漢溪河道景觀,創造沿岸土地之高度利用,並豐富溪流水岸生態環境。然本案規劃範圍都是一般農牧區、農牧用地屬於低密度開發區,更有一部份位於河道及河川地,硬是河川治理線之內,是不宜開發或是不准開發,如果本案將來真的可以開發執行,與水爭地之嫌,恐成金帥飯店第二。

規劃有欠周詳

六、三元一街國防大學中正嶺作為崁津入口,明顯規畫不當,根本不需要,因為

規畫位置本來就有很好的齋明古道和御成古道可使用:

1、三元一街路太窄 :

只是8米寬的道路,兩輛小轎車勉強通行,不適合大型遊覽車進入,平日就已經車水馬龍,何況假日。

2、腹地太小 :

國防大學門口最多可停20輛小汽車,平日就已經停滿登山健行的汽機車,何況假日,根本無多餘空間吸納倍增的觀光客。

3、三元一街兩側有國家級的登山步道,本身就會吸引人潮,宜善加規劃利用 :登山步道分別是齋明古道和御成古道,齋明古道通往三級古蹟齋明寺,御成古道通往對桃園大圳很有貢獻的日本水利專家: 八田與一紀念碑,目前就經常吸引全國各地登山客(步行30分~40分)。

4、三元一街兩側是有特色寧靜小社區,無法承受大量湧入的過客,反而應該輔導發展其特色來吸引觀光客。

七、為解決交通問題,不研究規劃利用三元一街及兩側的齋明古道和御成古道,鼓勵大家登山健行,反而規劃設置自動扶梯系統(登山電梯)或是纜車,這些不要環評嗎 ? 而且本次研究報告內容明顯不足 :

1、只有說明入口位置沒有地理環境及周邊社區介紹

1 三元一街國防大學中正嶺-崁津入口2 番子寮-河川底入口

2、沒有說明、欠缺的部分 :

1  國內外案例

2  規格、成本 、維護管理 ?

3.  載客量及使用效益 ?

4.  最重要的是排碳量,節能減碳嗎 ?

5.  登山電梯、纜車對生態環境及景觀的影響如何 ?

水質的疑慮未消除

八、 本案計畫區內,在劉邦友縣長時代曾被盜採砂石載回填廢棄物,這些廢棄霧氣今沒有處理也沒化驗,對環境衛生及居民健康影響如何都不知道,風險評估如何未知,驟然在此區規劃設置花卉專區,將來證實有害人體健康,本案規劃又是浪費公帑。

九、本案計畫區位於大漢溪水質水源保護區內,可以開發規劃嗎 ?污水怎樣處理 ?

大溪迄今沒有汙水處理廠,目前有正在規劃中的三坑子、月眉及埔頂汙水處理廠,如果將來本計劃執行,大量觀光客湧入生的汙水可以由哪一個來處理 ?依照水向下流的原理,是不可能由三坑子及埔頂汙水處理廠來處理,而月眉頂多也只能處理右岸規劃區的汙水。

十、台北人喝大溪人的汙水 :

台北人在過去就是喝大溪人的汙水,現在加上這些未經處理的水流到鳶山堰、板新水廠,污上加污,可想而知,水質一定遭受嚴重污染。 

附加檔案大小
_桃園縣花卉專業區發展計畫簡介1210.doc_.doc29.5 KB

我是大漢溪規劃區內農民的子弟

您好: 關於本案, 非常悲哀的說, 當地農民總是在最後才知道消息. 其實在民國八十八年, 該地農民就有要求進行公地放領(土地私有化), 但當時相關單位以該地為水源水質保護區為由不同意放領. 現今縣政府卻要在未進行環境影響評估下進行此花卉專區開發案, 已明顯違反自來水法以及水利法. 政府不可以只挑對自己有利的來做.該地的農民在清朝光緒年間先人就已開墾該地, 為何政府可以以一個開發案就要求收回土地. 種植花卉會有濫用農藥的問題, 之後遊客所帶來的汙染有評估過嗎? 為何該案要採取BOT? 政府先將土地收回再租給財團, 為什麼政府不可以輔導當地農民轉作花卉呢? 說來說去政府只是想要將土地收回, 該地段砂石潛在利益高達約7~80億元(自由時報2009.12.22 B6),政府有對這邊解釋清楚嗎? 這邊居住的都是一些很善良純樸的老農民, 但是我們這些第二代年輕人會一起與長輩們一同守護自己祖先努力打拼出來的家園. 也需要您的協助.